C2C的经营主体是个人,绝大部分都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也没有在税务机关登记。这种模式虽然买家可以买到实惠的产品,但万一买到假货投诉起来非常麻烦,而开据发票可以约束商家的行为。从这个层面上看,对C2C商家征税的意义并不小。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对C2C征税,征税范围难以明确。不少网店都是以个人名义成立,没有工商注册,也没有实体店及相关经营数据,而且分布区域极广,这给工商、税务等部门带来监管困难。“征税只能依靠平台来配合,但工商监管目前依然离不开实体化操作,如果对C2C网店征税就需要制度、监管上的创新。”业内人士坦言。
对C2C征税还有一个难点就是会直接影响到个人商户的利益。有人算了一笔账,某个年销售额100万元、年利润10万元的淘宝男装品牌卖家,在缴纳了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只有1.134万元。这中间的利润差额对淘宝小商家来说是非常大的。
而且在C2C模式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小微电商,甚至只能称得上是个体户。这部分人主要是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以及致残的社会弱势群体,以网络销售平台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这部分群体原本就是国家层面与社会照顾的群体,倘若贸然对他们征税,会使这部分人失去生活来源,进而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
给C2C留出缓冲期
对于未来征税体系的设立,电商业内人士建议,可以建立以网络交易平台为中心的控制“信息流”、以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心的控制“资金流”的税收征管模式。
比如对于淘宝上的商家来说,支付宝是他们交易的“必经之路”。通过查询交易记录,获得流水详单,进而从中收取对应的税款,是个不错的办法,毕竟交易行为一旦发生就无法更改。
同时,相关部门应避免“一刀切”,设立适当的税收优惠,对营业额较小的商户设立免征额,超过免征额的再根据营业额多少来进行征收。在这方面,日本有类似政策可以借鉴 ,如只有年收益超过100万日元的网店才需要自行报税。此外,日本政府规定若是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家庭大部分开支可以计入经营成本,抵扣应税额,缓解商家的压力。
互联网评论人士老猫认为,对C2C的小商户,应该给他们留几个台阶。第一,出台一个免征额,营业额在多少钱以下的先不征税。第二,想不清楚怎么征税的时候暂缓征税,给C2C留出3-5年的缓冲期,先对B2B和B2C征税。第三,对C2C小商家先不征税,但每隔几年需要重新登记,好比年检,没有不良行为,没卖假货,没坑害消费者,投诉在一定范围之内,可以继续免征。”
有分析表示,对电商征税还应该从物流着手,借鉴实体商品交易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来解决电子商务征税的困难,同时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协助制度。
此外,电子发票也是一种解决途径。有消息称,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发票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一方面规范了电商交易,另一方面为监管提供客观依据,促进电商行业规范发展。